施工合同中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合法分包,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,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(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,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)、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(含钢筋、混凝士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)分包给D单位,上述单位均具备相应施工资质。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提出不符合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査处管理办法》(建市(2014)118号)相关规定要求整改。
在施工过程中,当地遭遇罕见强台风,导致项目发生如下情况:
①整体中断施工24天;
②施工人员大量窝工,发生窝工费用88.4万元;
③工程清理及修复发生费用30.7万元;
④为提高后续抗台风能力,部分设计进行变更,经估算涉及费用22.5万,该变更不影响总工期。
A单位针对上述情况均按合规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,建设单位认为上述事项全部由罕见强台风导致,非建设单位过错,应属于总价合同模式下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,均不予同意。
问题:
1、指出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不妥之处,并写出相应正确做法。
2、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,通用措施费用项目有哪些(至少列出6项)?
3、根据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(建市(2014)118号)上述分包行为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?并说明相应理由
4、针对A单位提出的四项索赔,分别判断是否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