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本期向本市荣新制衣公司外购童装12 000件,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进价为960 000元,增值税进项税额163200元,上列商品已验收入库,价款尚未支付。
(2)根据外销合同规定对香港S公司出口童装一批计10 000件,今开出商品出库凭证,并连同外销发票、装箱单及其他出口凭证,通过储运部门交付对外运输公司办理托运,今财务部门接到出仓凭证。
(3)当上列外销服装已经装船,光华商业服装进出口公司已取得装船提单后,即按信用证规定将全套出口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。上列出口童装外销发票总金额为CIF旧金山150000美元,财务部门今确认外销收入并结转出口商品成本。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=6.80元人民币。
(4)应付上列外销童装海运运费计4500美元,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=6.78元人民币。
(5)应付上列出口童装保险费108美元,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=6.79元人民币。
(6)上列出口童装合同规定应付国外中间商佣金1200美元,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=6.78元人民币。
(7)本期内销给世贸商场童装1 000件,每件不含税单价95元,增值税税率17%,今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转出售商品销售成本,上列价款收到存入银行。
(8)上列对香港S公司出口的童装外销后,今按规定填制了《出口货物退(免)税申报表》并收齐了有关单证、经信息核对无误后,向公司所在地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,光华商业服装进出口公司该批外销童装的退税率为16%。
(9)今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出口退税款。
要求:根据该公司上列各项业务,编制必要会计分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