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9岁的小男孩,居然被同学列出了18条“罪状”。当天下午年级组长召集评选出来的“坏学生”开会,对这三个孩子进行批评和警告,要求他们写一份检查,将自己干的坏事都写出来,让家长签字,星期一交到年级组长手中。
该家长当着孩子的面,没有表示什么,签了字便打发孩子去上学了。随后,她打通班主任的电话,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,班主任说:“你的孩子是班上最坏的孩子,这是同学们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来的。”当她质疑这种方法挫伤孩子的自尊心时,老师却回答“自尊心是自己树立的,不是别人给的”,并说他们不认为有什么不对,其目的也是为了孩子好。
自从这个9岁的孩子被评选为“坏学生”后,情绪一直非常低落,总是想方设法找借口逃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