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取得手机销售收入8000万元,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
(2)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6万元。
(3)接受乙公司投资,收到投资款2000万元。
(4)当年3月因生产经营活动借款300万元。其中向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,期限6个月,年利率为6%,向非全融企业两公司借款50万元,期限6个月,年利率为10%。利息均已支付。
(5)参加财产保险。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万元。
(6)计提坏账准备金15万元。
(7)发生合理的会议费30万元。
(8)发生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20万元。
(9)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80万元。直接向某小捐赠9万元、向贫困户王某捐赠2万元。
(10)全年利润总额为750万元。
已知: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不考虑其他因素,分析回答下列小题。
1、下列各项中,在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存税应纳税所得额时,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( )。
A、手机销售收入8000万元
B、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
C、收到乙公司的投资款2000万元
D、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6万元
2、在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、准于扣除的利息支出是( )。
A、250X6%/12X6=75万元
B、250X6%/12X6+50x6%/12X6=9万元
C、250X6%/12X6+50x10%/12X6=10万元
D、250X10%/12X6+50X10%/12x6=15万元
3、下列各项中,在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。不得扣除的是( )。
A、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20万元
B、计提的坏账准备全15万元
C、发生的合理的会议费30万元
D、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费5万元